在贸易领域,中日两国同意加强贸易合作,推动双边贸易额持续增长,双方将加强在能源、环保、农业等领域的贸易往来,推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,双方也同意加强在跨境电商领域的合作,推动电商贸易的快速发展,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开拓日本市场,促进双方贸易的均衡发展。
在投资领域,中日两国同意加强在投资领域的合作,推动双边投资额持续增长,双方将鼓励企业相互投资,扩大市场份额,实现互利共赢,双方还同意加强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投资合作,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,中国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,鼓励日本企业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,共同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。
在科技领域,中日两国同意加强在科技领域的合作,推动双方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,双方将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合作,共同开展科技项目的研究和开发,双方也同意加强在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云计算等新兴领域的合作,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,中国将加大对新兴领域的投入力度,鼓励日本企业在中国设立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平台,共同开发新兴市场。
在文化领域,中日两国同意加强在文化领域的合作,推动双方文化交流更加密切,双方将鼓励文化机构和企业加强合作,共同举办文化节、艺术展览等活动,增进双方文化的相互理解和尊重,双方也同意加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合作,共同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,中国将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,鼓励日本企业在中国设立文化遗产保护机构,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项目。
在教育领域,中日两国同意加强在教育领域的合作,推动双方教育交流更加密切,双方将鼓励学校和教育机构加强合作,共同开展教育项目的研究和教育资源的共享,双方也同意加强在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领域的合作,共同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和技能水平,中国将加大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投入力度,鼓励日本企业在中国设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,共同开展技能培训项目。
在环保领域,中日两国同意加强在环保领域的合作,推动双方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交流更加密切,双方将鼓励环保机构和企业加强合作,共同开展环保项目的研究和实施,双方也同意加强在垃圾分类、污水处理等领域的合作,共同推动环保产业的升级和发展,中国将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,鼓励日本企业在中国设立环保技术研发中心,共同开发环保新技术和新模式。
在能源领域,中日两国同意加强在能源领域的合作,推动双方能源结构的优化和升级,双方将鼓励能源企业加强合作,共同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,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,双方也同意加强在智能电网、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合作,共同推动能源技术的创新和应用,中国将加大对智能电网和分布式能源的支持力度,鼓励日本企业在中国设立相关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。
在农业领域,中日两国同意加强在农业领域的合作,推动双方农业技术的交流和合作更加密切,双方将鼓励农业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合作,共同开展农业项目的研究和开发,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,双方也同意加强在高山蔬菜、特色水果等领域的合作,共同推动农业产业的升级和发展,中国将加大对农业产业的支持力度,鼓励日本企业在中国设立农业技术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,共同开发农业新兴市场。
在旅游领域,中日两国同意加强在旅游领域的合作,推动双方旅游资源的共享和互访更加密切,双方将鼓励旅游机构和企业加强合作,共同开展旅游项目的研究和开发,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,双方也同意加强在文化旅游、生态旅游等领域的合作,共同推动旅游产业的创新和升级,中国将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支持力度,鼓励日本企业在中国设立旅游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,共同开发旅游新市场。
在国际合作领域,中日两国同意加强在国际合作领域的合作,推动双方在多边事务中的协调和支持更加密切,双方将鼓励国际机构和企业加强合作,共同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的研究和实施,提高国际合作效率和水平,双方也同意加强在联合国、G20等国际舞台上的合作,共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,中国将加大对国际合作的支持力度,鼓励日本企业在中国设立国际合作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,共同开发国际合作新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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